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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来源:网络 时间:2021-02-03 作者:网络 浏览量:

  核心内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提出,我国现行的三种保险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详细的法规内容。


  我国现行的三种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转化条件是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转换内容是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申请过程简单,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然后经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目录】


  1办法提出


  2适用范围


  3转换条件


  4转移额度


  5缴费年限


  6注意事项


  7相关要点


  【正文】


  1办法提出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于2012年11月底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2年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


  2适用范围


  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


  《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办法》。


  《办法》所指的衔接转换主要针对三种情况:职保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新农保或城居保转为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互转。


  3转换条件


  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


  《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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